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
豫财企〔2015〕2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企〔201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资〔2015〕8号)http://www.tax100.com/oss.henan.gov.cn/sbgt-wztipt/attachment/hncz/sysadmin/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豫财企〔2015〕28号附件.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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