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2 10:24:29

关于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开支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开支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外专局,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现将《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开支标准的通知〉》(外专发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开支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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