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2 10:22:42

社会保障处 财社〔2018〕1502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社会保障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财社〔2018〕1502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医保局(办):
为进一步提高各市、县(区)预算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1〕1725号)精神,现将2019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预算指标提前下达你市、县(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各市、县(区)具体金额、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项目代码等详见附表。2019年省财政将根据相关规定与各地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各项资金均不列入2018年度决算,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省级财政社会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等支出。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10000万元(提前下达结算044号),收入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科目,预算项目代码为AHSJXY201934070007 ;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2000万元(提前下达市县指标046号),支出科目列入“2296013-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预算项目代码为“AHSJXZ201934070017”。
三、请各市、县(区)按照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规定之外的其他支出项目,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
四、请各市、县(区)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20181210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社会保障处 财社〔2018〕1502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