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2 10:21:40

金融处 财金〔2018〕1493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金融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金〔2018〕1493号

各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金〔2018〕122号)和《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金〔2017〕224号)等规定,现安排你市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提前下达部分,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该项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提前下达市县指标036号)。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局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指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尽快将有关指标、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县(市、区)财政部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转移支付预算到达后,应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请你局认真做好2019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有关要求,于2019年2月底之前向我厅报送2019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包括2019年度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
2.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1 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附件2 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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