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为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及管理工作,12月7日,财政部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政府采购工作,最近又下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312号)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办行25号)。鉴于此项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为便于各地掌握政策,规范操作,现将财政部财行312号、财办行25号文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现定点管理是改革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和会议费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肃接待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各设区市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规的要求,制订周密的采购方案,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财政部交办的采购任务。
二、采购内容。鉴于省级差旅费、会议费标准尚未调整,这次采购的内容统一确定为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省级机关出差和会议的定点饭店采购问题,待省级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后另行部署。
三、实施区域。考虑到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会议费标准调整后的限额应能较好地适应县(市)宾馆饭店的物价水平,这次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区域定为各设区市市区范围内。除井冈山市外,原则上不在县(市)进行定点饭店采购。
四、职责分工。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定点饭店采购的组织协调工作,统一向财政部上报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定点饭店采购工作,与财政部确认的定点饭店签订协议,对当地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变动、调整提出意见,并对当地定点饭店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等。
五、南昌市市区和井冈山市的定点饭店采购问题。为共享资源和提高效率,南昌市市区的定点饭店采购工作,由省财政厅直接组织,南昌市财政局参加有关招标采购工作;南昌市以外的设区市的定点饭店采购工作委托各设区市财政局负责进行;井冈山市的定点饭店采购工作由吉安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六、定点饭店的数量。为确保定点饭店接待质量,南昌市以外的设区市定点饭店采购数量原则上控制在2-5家范围之内,今后视情况再作调整。
七、协议书文本问题。由于财政部在财办行25号文中对财行312号文中的定点饭店协议书(主要条款)作了一些修订,省已据此拟定定点饭店协议书(主要条款)(见附件3),请各地在制作招标文件和与定点饭店签订协议时使用。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和谈判结果增加条款内容,但增加的条款内容不得与上述协议书(主要条款)有实质性冲突。
八、有关时间要求
南昌市以外的设区市财政局在2007年2月9日前完成定点饭店采购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
特此通知
附件:1、 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 中央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 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 中央出差和会议定点补充通知.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3、 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 定点饭店协议书(主要条款).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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