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的通知》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大专院校,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做好2006年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的编报工作,保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全省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现将《财政部关于编报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的通知》(财预4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6年购汇限额预算执行情况的编报
各设区市财政局应做好与当地中国银行的对账工作,结余的购汇限额一律注销,不得结转下年度使用。要在2007年1月5日前完成2006年账户签证及限额核销手续。在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报送设区市2006年度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执行情况并分析说明,同时将Excel电子文档传送至 zyguo1737@sina.com。
二、2007年购汇限额预算报表的编报
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应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以及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本部门、本地区2007年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分析说明及《2007年度外事工作计划表》(详见附件2),有关表格样式请登陆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www.jxf.gov.cn中的“下载园地”,并于2007年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同时将Excel电子文档传送至zyguo1737@sina.com,对增加幅度较大的用汇项目,要认真分析,详细说明原因。
三、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报表主要项目的编制要求
编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2006年用汇的基本情况分项目对2007年度用汇的趋势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
1、出国用汇项目及个人用汇项目
对于出国用汇项目,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制定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标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每年规定的美元对人民币的汇价,结合2007年度本单位外事出访计划,尽量准确地计算出每一出国(境)团组的境外用汇数量,然后将所有团组的境外用汇数量相加,并按出国用汇总数计算10?15%的不可预见费用,作为出国用汇数额的预测。对于个人用汇项目,同样结合2007年度本单位外事出访计划,根据每人每一年度内只能一次购买400美元的原则,测算出个人用汇所需的购汇人民币限额。
2、留学生用汇项目
省教育厅应根据下年度本省拟派出留学生人数、国别和已在境外学习的留学生的人数、国别的不同情况,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留学生境外费用标准来预测留学生项目的用汇数量。
3、外国专家用汇项目
应根据本单位2007年经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的计划,按照外国专家应享受的生活待遇标准,计算出应支付给外国专家的赡家费用、差旅费等所需的购汇人民币限额。
4、国际组织会费项目
参加的国际组织必须是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测算国际组织的会费时应注意分摊的会费是否合理;对于不合理的分摊比例,应与国际组织积极磋商,降低分摊的会费数额,节约经费开支。
5、对外宣传费用项目
应根据国家有关对外宣传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参照以前年度费用支出的情况,测算出2007年度所需的购汇人民币限额的数量。
6、科研用汇项目
该项目主要用于编制涉及各部门、各地区所属科研单位用于参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以及购买科研用小型设备、仪器、图书等方面的用汇,以适应我国科研系统对外交流往来的需要。
7、其他用汇项目
应根据规定项目的使用范围,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预测。
附件:1、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财政部关于编报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的通知.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2007年度外事工作计划表.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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