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2 10:19:01

金融处 财金〔2018〕1248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筹备组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

金融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筹备组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
财金〔2018〕1248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社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巢湖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阜阳保监分局,有关金融机构:

现将《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银保监局筹备组
(安徽银监局代章)
2018年11月12日
财金【2018】107号.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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