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2 10:16:53

农业处 财农函〔2018〕304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农业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财农函〔2018〕304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688号)要求,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分部门编制。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编制了《安徽省林业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安徽省林业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厅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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