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2 10:16:05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豫财会〔2014〕32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河南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所属单位实际情况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并为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选拔和培训做好协调工作。
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直接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申报时间为   2014年 5月 1日 至6月 30日 。
四、“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请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下载(http://www.hncz.gov.cn:8002/oss.henan.gov.cn/sbgt-wztipt/attachment/hncz/henancms/zlxz/index.htm)。
五、联系电话:省财政厅会计处,0371-65808025,65808097;联系人:姚旭东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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