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处 财金〔2016〕874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融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6〕874号
省信用担保集团,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促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8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7号)及《安徽省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试点方案》(财金〔2014〕198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6月16日
附件:http://file.tax100.com/oo/forum/202012/22/70587e51-b0c9-4a57-b9e0-4fe5d518e136.gif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74号).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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