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2 10:05:35

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按照中央和我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有关要求,为支持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一) 立足职能,落实中央和省政府政策要求
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到2020 年,要使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提出要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加大彩票公益金倾斜力度,落实运营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聚焦减税降费,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2019年5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108号)明确要求“各地要将养老服务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出“省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和方案分工,加强分类指导,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和我省上述政策要求,制定了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完成我省养老服务任务。
(二)明确重点,补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
目前,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存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严重缺乏,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社会资本投资规模较小,养老服务能力仍处于较低水平的问题。其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严重缺乏问题尤为突出。为破除发展障碍,《实施意见》重点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通过运营补助、税费优惠、金融扶持等措施,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三)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政策资金的成效
鉴于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政策内容分散、缺乏梳理总结,资金渠道单一、缺乏统筹整合等问题,《实施意见》制定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政策,梳理总结了包括养老服务人员补贴、购买服务、老年人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现有多项养老服务政策,并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民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综合责任保险补贴等国家鼓励开展的养老服务事项。省级财政整合中央下达彩票公益金、省级统筹彩票公益金、民政厅部门留用彩票公益金、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明确“资金怎么来、怎么统、怎么用”,集中财力重点投入,提高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支持政策(政策依据见附件2)、保障措施四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完善财政支持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到2022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是财政引导,多元投入资金。二是统筹整合,发挥资金合力。三是明确重点,做到精准支持。四是创新方法,丰富政策手段。
(三)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2019年到2022年,省级财政整合中央下达彩票公益金、省级统筹彩票公益金、民政厅部门留用彩票公益金、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和面积及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对市县(区)人民政府新建、改造、购置社区公共养老服务场所及设施设备,依照“先建后补、按年结算、鼓励先进、四年统算、超期不补”办法给予补助。
(四)其他财政支持措施。一是市、县级财政可以统筹安排彩票公益金、就业再就业资金、培训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财政安排的资金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发展,鼓励探索综合责任保险补贴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商业运营。二是拓展养老服务融资渠道。省财政运用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给予上市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对省内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分别给予补助。三是鼓励探索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积极利用财政贴息激发有效信贷投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运营。四是落实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通过梳理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负担。
(五)保障措施。一是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各级财政、民政、人社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乡镇(街道)、社区(村)养老网络化管理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二是制定项目规划。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建立养老服务项目库和工作台账,保障本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顺利实施。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日常监督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建设养老服务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资金从分配到拨付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四是严格绩效管理。各地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五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省财政当年对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度补助资金据实结算,对项目进度快、实施效果好的市县利用结算收回资金予以奖励。2022年后进行统一结算,未完成部分省财政不再予以补助。
三、资金来源
《实施意见》涉及省级给予补助资金的政策有4项,所需资金均从现有预算项目中统筹解决。
(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资金共需32.79亿元,其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需求22.56亿元,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需求10.23亿元。
(二)其他资金安排。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补助资金从原省级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养老的6000万元中安排。企业上市、发债融资省级补助资金可从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1亿元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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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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