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2 10:04:35

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以来,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并在以后年度中始终保持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不低于4%。在财政性教育经费已达到一定规模的情况下,教育经费由追求“量”的增加向“质”的提升转变,管理重心转向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为此,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文件要求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成效。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我省实际,我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引导市县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教育投入,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推进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健全教育标准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提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目标,不作脱离财力难以兑现的承诺,不搞“寅吃卯粮”的工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坚决防止财力透支产生新的债务,坚决防止低效投入造成新的浪费。
(二)优化结构补齐短板。提高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注重与不同教育阶段特点及变动趋势相衔接,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衔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公办普通高中基础条件改善,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关注薄弱地区和弱势群体,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
(三)科学管理提升绩效。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细化责任,明确分工。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推动完善内部治理,逐步建成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三、创新亮点
一是紧紧围绕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细化明确提高教师保障水平具体措施,明确优先保障教师经费投入。二是细化明确补齐教育短板的具体任务。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公办普通高中基础条件改善,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三是细化明确防控债务风险具体要求。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快化解存量债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公办高校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倾斜力度,试点发行其他教育阶段教育专项债券。四是细化明确内部管理具体要求。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财务队伍建设,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任职要求选好用好财务机构负责人。鼓励各市县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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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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