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1 10:53:16

社会保障处 财社〔2014〕150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社会保障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14〕15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17号)相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定了《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2014年3月11日
20140311.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150号).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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