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财非税函〔2018〕178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新增安徽省非税收入代收机构的通知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新增安徽省非税收入代收机构的通知
财非税函〔2018〕178号
有关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全省非税收入代收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非税〔2018〕547号)规定,以及广发银行合肥分行、华夏银行合肥分行、平安银行合肥分行、九江银行合肥分行、杭州银行合肥分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渤海银行合肥分行、易宝支付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厅会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就上述9家银行(机构)非税收入代收机构资格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结果,我厅同意上述9家银行(机构)为安徽省非税收入代收机构,接入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负责办理全省政务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缴款代收工作。
请上述银行(机构)接此通知后,抓紧制定代收业务管理规范,及时向我厅及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报备;同时要积极做好代收协议拟定、系统对接测试和代收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另请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服务号开通(户名为: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小程序开通、商户号开设等工作。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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