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1 10:48:33

金融处 财金〔2018〕446号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

金融处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
财金〔2018〕44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财金〔2018〕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1日
财金54号.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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