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财绩【2018】326号 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
财绩【2018】326号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 2018年度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8年度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包括34个重点评价项目、2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2个财政政策和管理评价和8个预算评审论证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价组织实施
列入2018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项目,由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及财政厅归口业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向预算部门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相关主管部门(单位)应配合省财政厅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有关工作;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前调研、制订绩效评价方案、实施绩效评价、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果应用
省财政厅将在2018年度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中,选取部分重大项目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和预算安排使用方向调整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8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4月9日
附件:2018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表.xls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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