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1 10:40:24

金融处 财金〔2017〕1595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金融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金〔2017〕159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金〔2017〕116号)和《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金〔2017〕224号)等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1) 万元(提前下达追加市县指标008号)。该项指标列2018年213类“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金〔2017〕224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并由各市财政局于2018年2月底之前向我厅报送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和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2018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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