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1 10:39:01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财绩【2017】1302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财绩【2017】1302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现就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基本原则
(一)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各部门要按照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支出),确保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各部门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实际完成值。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
二、绩效自评主要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项目的二级绩效指标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得分评定方法分为两类:一是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二是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有关自评指标分值计算办法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见附件)。
各部门在收集、分析上述绩效执行信息的基础上,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进行逐条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上述绩效自评信息以《自评表》的形式体现。
三、绩效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
1.各部门要对本级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金额、个数、覆盖率,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内容。
2.各部门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绩效自评情况应随2017年度部门决算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自评材料报送
省直各部门2017年绩效自评工作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并向省财政厅对口业务处提交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及相关自评材料。
自评报送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对省直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5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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