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1 10:35:16

金融处 财金〔2017〕963号 安徽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

金融处
安徽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金〔2017〕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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