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1 10:32:21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财绩【2017】725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18—2020年财政绩效管理的意见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18—2020年财政绩效管理的意见
财绩【2017】725号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建立健全财政绩效管理(以下简称“绩效管理”)体系,有条不紊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2018-2020年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18-2020年,建立覆盖所有部门(单位)和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规范性约束,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建立完善的绩效监控机制,严格过程绩效管理。继续深入推进绩效评价,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着力加强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完善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发挥绩效管理实效,提升全省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和指导,预算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财政厅负责全省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全省性规划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省级预算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绩效管理工作,制定规划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各级预算部门是本部门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制定本部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具体实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出。各级财政和预算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以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重大项目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脱贫攻坚政策为重点,逐年扩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管理范围,加强研究实施绩效监控,整体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三)创新突破,提高实效。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形势下,绩效管理立足解决当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突出问题,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方法、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流程,从制度机制上解决财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三、工作内容
2018-2020年,从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方面推进绩效管理,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有效提升全省绩效管理水平。
(一)绩效目标管理。
健全省级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和批复。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逐步引入第三方参与省级绩效目标审核,推进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逐步将绩效目标及其执行情况作为预决算的组成内容报同级人大进行审查。市县参照省级做法,扩大绩效目标覆盖面,完善管理程序。到2020年,实现省、市、县三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形成完善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管理机制。
(二)执行监控管理。
建立健全省级绩效监控体系,实现绩效监控有效嵌入预算执行管理。财政厅和省级部门对绩效信息跟踪监控,发现预算支出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市县参照省级做法,研究实施绩效监控管理。到2020年,省、市、县三级全面建成绩效监控体系,动态实时监控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资金过程绩效管理。
(三)绩效评价管理。
财政绩效评价主要采取部门(单位)自评、财政抽评、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主要包括项目支出、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和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同时,紧密结合财政投入重点及社会关注、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动态开展绩效评价。
1.项目支出和财政政策评价。
2018-2020年,实现对省级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财政政策评价以项目支出评价为基础,在已经开展财政政策评价试点的基础上,逐年逐步推开,实现从项目评价到政策评价的拓展。市县也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和政策评价年度工作计划。
2.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2018-2020年,对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三年实现评价全覆盖,重点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等情况实施评价。市县应比照省级模式,逐步开展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到2020年,省、市、县三级应基本建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3.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
省财政厅修订完善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出台评价办法。依托安徽省统计年鉴、市县财政总决算、债务系统相关统计数据等,对市县的预算编制、收支情况、预算公开、债务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财政体制建设、三公经费支出等开展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通过三年持续评价,使市县财政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此外,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拓展评价范围,将政府债券、产业基金、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纳入评价,同时应紧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脱贫攻坚等政策导向,针对财政投入重点、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时事热点项目和政策,按要求动态调整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结果应用管理。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评价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向评价对象反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要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撑和相关评先选优的重要因素。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大力推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各级财政和预算部门要有计划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积极推进绩效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市县参照省级做法,着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2020年,确保省、市、县三级建立完善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是推进绩效管理的统筹协调主体,各级预算部门是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机制,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规划有序推进。推进实施期内,省财政厅将进一步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市县财政部门应按照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本地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切实推进绩效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绩效工作考核。
健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对省级部门和市县实施考核。完善对省级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市县也应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本级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四)着力开展宣传培训。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平台、报纸、电视媒体等多渠道强调绩效理念,竭力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财政管理环境。着力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夯实工作基础,保障人力要素,确保工作质量。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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