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处 财社〔2017〕331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民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社会保障处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民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17〕331号
各市财政局、民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财政部、民政部制定的《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试点市财政局、民政局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于2017年4月14日前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2017年3月27日
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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