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处 财金〔2017〕157号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融处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7〕157号
财金〔2017〕157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财政部门应在每年2月28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辖区内PPP项目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省财政厅(金融处)。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2日
财政部财金1号.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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