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条法处 财税法[2016]2163号 安徽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税政条法处安徽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法216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30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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