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处 财教〔2016〕2150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科文处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6〕215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使用支出和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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