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财绩【2016】1505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
财绩【2016】1505号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参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意义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预算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中处于龙头地位,是项目库建设、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对于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
(一)明确绩效目标主体。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申报资金预算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
(二)设定的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
2.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量化表述的,可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3.合理可行。设定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4.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三、认真编报绩效目标
省直预算部门按要求设定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汇总所属单位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随部门预算“一上”,一并提交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财政部门。
四、强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审核
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要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强化对相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指导其修改完善。根据工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绩效目标审核是部门预算审核的有机组成部分,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应要求报送单位及时修改、完善。审核符合要求后,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市县财政部门应参照省级的做法,制定和完善本级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具体方案。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8日
财绩【2016】1505号文件附表1.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财绩【2016】1505号文件附件2.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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