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0 10:38:23

税政条法处 财税法〔2015〕1626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税政条法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法〔2015〕1626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法〔2015〕162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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