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由省政府统一发行,省财政厅具体承办。请各地认真谋划,提前做好专项债券对应项目的筛选和储备工作,为我省专项债券顺利发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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