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0 10:33:45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各相关金融机构: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在限额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为做好安徽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决定组建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每年拟分批发行,此次组建的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为2015-2017年安徽省所有政府债券的承销团。承销团成员目标数量不超过30家。
二、2015年第一批一般债券发行规模258亿元,其中:三年期债券52亿元、五年期债券77亿元、七年期债券77亿元、十年期债券52亿元。
三、申请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且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四、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组建遵循“尊重意愿、承销优先、控制风险”的原则,根据各机构的申请,按照以下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意愿承销额度,2014年总资产、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净资本状况等。
五、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填写《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申请机构或被授权机构(在合肥分支机构经总机构授权也可报名)公章,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至安徽省财政厅,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报送。
六、联系方式:
收件人:安徽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
邮 编:230061
联系人:杜志明 范勇
电 话:0551-68150255,68150248
传真:0551-68150403

附件: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376关于组建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附件.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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