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0 10:25:55

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定第1321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通知

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定第1321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和《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10〕133号)规定,我厅已完成对部分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第1321批)的审核及网上公示工作,现予以认定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名单见附件)。其代理业务范围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
该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有效期为:2013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认定第1321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专职人员
资格证编号
资格有效期
1
安庆中城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枞阳县枞阳镇金坛花苑1#楼6#门面(246700)
方轶 05568750568 139-65801057
100
10
政采代(乙)字第1341号
至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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