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0 10:25:22

国库处 财库〔2013〕1264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与管理的通知

国库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与管理的通知
财库〔2013〕1264号


各市、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巢湖中心支行,各县支行: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减少现金结算,打造预算单位“阳光支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现就当前和下一阶段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务卡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公务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公务支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改革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1.改革认识不到位。受传统支付方式和消费观念的影响,一些预算单位办卡和用卡的积极性不高,支付、报销仍大量使用现金,公务卡使用率不高,甚至成为“休眠卡”。
2.改革进展不平衡。2012年以来,我省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基本实现全省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全覆盖,但县乡两级的改革仍然不完全到位,尤其是乡镇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面低,进展较为滞后。
3.用卡环境不完善。除了大型的商场、宾馆、超市等具有较好的刷卡环境外,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宾馆、饭店、批发市场,以及水、电、邮电、客运交通等尚未开通POS机刷卡业务。
4.配套措施不健全。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后,单位公务消费方式、消费行为、财务报销流程发生转变,自由操作空间缩减,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限制现金使用的规定、预算单位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报销流程等配套措施尚未跟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卡的使用。
二、进一步深化公务卡使用与管理
公务卡制度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规范、透明、高效等特点,是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在打击假发票、源头治理腐败等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财政收支信息反馈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了有效保证。为此,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与管理势在必行。
1.加强宣传,切实转变消费观念。各市县(区)要充分利用当地报刊、电台、电视台、办公网络等媒体,宣传公务卡知识,使预算单位人员充分认识到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和深刻体会使用公务卡的诸多好处,提高公务人员对公务卡的认识,转变传统的现金消费方式。
2.强化责任,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各市、县(区)要将公务卡制度改革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硬任务,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在做好本级改革的同时,重点将公务卡制度改革向乡镇延伸。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县区和乡镇的公务卡受理市场建设,消除制约基层单位公务卡消费的因素。二是要增加公务卡消费特约商户,在县城、乡镇的宾馆、饭店和商场(超市)推行POS机刷卡业务,使住宿、餐饮和零星购买支出能全部使用公务卡支付。三是在确定定点消费商户时,要将能否受理公务卡作为前提条件。
3.优化服务,为公务卡使用创造必要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各代理银行,加快预算单位公务卡办理进度,打破常规,建立公务卡办理绿色通道。要认真听取预算单位意见,优化财政一体化系统公务卡消费报账流程,简化预算单位申请报账、财政部门支付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代理银行要建立公务卡使用激励机制,采取有效的营销措施,优化公务卡办理与使用的相关服务,提高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办卡与用卡的积极性。
4.完善制度,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不断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一是要指导预算单位制定内部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和报销管理细则,并报同级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备案。二是要严格审核公务卡消费行为,公务卡消费应选择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能够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三是要配合公务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切实减少现金支出。单位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应优先选择向个人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方式。要加强单位实有账户管理,禁止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单位实有账户划转财政资金。
三、强化监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1.各级监察部门要将各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纳入反腐倡廉评价体系,建立评价标准,推动公务卡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2.各级审计部门要将各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和现金使用情况作为日常审计的重要内容。
3.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发卡行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落实与公务卡有关的配套措施建设,推动有关方面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环境。
4.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加强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的监管。按照管理与监督并重的原则,健全并落实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将公务卡支付信息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切实加强日常支付数据的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处理,确保公务卡结算方式制度到位、执行到位和监督到位。
5.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不定期地对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公务卡制度实施不到位、未按规定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以及现金使用量较大的预算单位要重点督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监察厅

安徽省审计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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