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财政金融业务报表工作评比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财政金融业务报表工作评比情况的通报
各市财政局,各省属金融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金融业务报表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1〕1294号)精神,我厅对16个市级财政部门和18家省属金融企业2011年度财政金融业务报表编报工作进行了考评,现对以下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
(一)市级财政部门(10个):铜陵市财政局、宿州市财政局、阜阳市财政局、马鞍山市财政局、亳州市财政局、淮北市财政局、滁州市财政局、合肥市财政局、蚌埠市财政局、池州市财政局。
(二)省属金融企业(8个):安粮期货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
(一)市级财政部门(5名):
陈 磊 铜陵市财政局
夏 荣 宿州市财政局
方向东 阜阳市财政局
丁 璇 马鞍山市财政局
王伟峰 亳州市财政局
(二)省属金融企业(5名):
周佳佳 安粮期货有限公司
孙 冰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耿明松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庆丽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李 剑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好的成绩;其他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财政金融报表工作,规范基础数据收集和报送,不断提高报表编制水平和分析能力,为我省各项财政金融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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