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0 10:21:18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成立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指导组的函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成立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指导组的函


省扶贫办、发改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委、水利厅和林业厅:
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厅〔2012〕25号)文件要求,由财政厅牵头成立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指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罗建国(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 组 长:张广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赵 洪(省扶贫办党组成员,专职副主任)
刘荣华(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谢 兵(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俞凤翔(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文有(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陈爱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永春(省农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张效武(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齐 新(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建培(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局局长)
二、指导组联络员
联 络 员:王定友(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局副局长)
陈先德(省扶贫办计划项目处处长)
陈继先(省发改委农村经济处处长)
王 华(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魏红雨(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副处长)
平 江(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陈小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计划处处长)
张道华(省农委财务处处长)
黄松旭(省水利厅财务处处长)
邱 辉(省林业厅财务处处长)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王建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指导组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意见》精神,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指导组主要负责研究推动全省涉及美好乡村建设的项目资金整合和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指导各级各部门制定全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政策措施。
2、指导各级各部门编制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3、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
4、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统计工作。
5、提出省级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意见。
6、参与全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7、负责全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考核评比工作。
8、参与、配合美好乡村建设其他相关工作。
9、省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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