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016年最新政策解读)
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016年最新政策解读)
1、扶持范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政策内涵。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6〕27号)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
3、补助期限。每位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4、审批流程。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可由本人申请,也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1)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培训机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或代为申请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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