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0 10:14:38

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省交通厅,各市、县(区)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1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财综127号.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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