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0 10:14:33

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免征客滚运输港口建设费的通知

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免征客滚运输港口建设费的通知



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财政局、交通局,省地方海事局:
现将《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免征客滚运输港口建设费的通知》(财综〔2011〕1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综100号.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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