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条法处 关于公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安徽省第三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名单的通知
税政条法处关于公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安徽省第三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县委宣传部: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委宣传部《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9】1204号)的规定,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对安徽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转企改制情况进行了审核、认定,现予以发布。上述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按照财税【2009】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内容见附件950.rar(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