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政策解读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政策解读
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又于2012年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主要是强化卫生区域规划,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的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重点是要改变医疗机构“以药养医”局面,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同时,加大政府投入,由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目前我省公立医院改革以市为单位进行试点,潍坊为国家级试点城市,东营为省级试点城市,省级尚未出台统一政策。201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意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我省首批共28个试点县(市、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