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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0 10:06:25
会计处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会计处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1〕46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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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