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35:45

办公室 关于报送2009-2010年财政好新闻的通知

办公室
关于报送2009-2010年财政好新闻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财政新闻宣传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拓展了宣传领域,丰富了宣传手段,创新了宣传方式,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财政发展改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总结2009-2010年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推动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现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征集2009-2010年财政好新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要求
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由安徽省财政系统干部撰写的在省部级以上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发表的有关财政题材的消息、通讯、专访、特写、社论、评论、述评、综述等。报送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代特征突出、观点准确、内容新颖、有深度、有感染力、社会反响效果好。
二、报送要求
各县(区)稿件统一报所在市,由各市财政部门组织初评,并于4月29日前报送厅办公室。报送篇数原则上每个市不超过10篇,其中广播稿2篇,电视稿2篇,各报送DVD或U盘2份;报刊稿6篇,报送原件或复印件2份。
希望各市、县(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稿件报送工作;请各市财政局严格把关,务必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准确,按时做好材料汇总、稿件初评、上报工作(联系人:韩晓峰,电话:0551—5100596;传真:0551—5100214)。



附件:
财政好新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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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处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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