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条法处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和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税政条法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和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和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和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容见附件财税179.rar(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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