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33:09

税政条法处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税政条法处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 〔2010〕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容见附件2011-33号文.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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