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33:04

税政条法处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四批)的通知

税政条法处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四批)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四批)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四批)的通知》(财税〔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容见附件:2011-111号文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四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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