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综合处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能源局
附件:财综【2010】105.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