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29:51

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财综【2010】111.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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