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局 关于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四个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10]1032号)
监督检查局关于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四个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财监1032号)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逐步形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财政体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1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729号)要求,省财政厅将对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4个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对象
1.2009年度新型农民培训工程项目(农民创业培训和农业专业技术培训)
2. 2009年度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3. 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4. 2008年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二、考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管理的有效性、资金管理的规范性、项目效益的实用性进行考核评价,衡量项目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为下年度的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考评单位
考评采取抽查方式,选取合肥市、肥西县等18个市县及省农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等相关主管部门作为考评单位,每个市、县考评1-2个项目。考评市县及项目见附表。
四、考评时间
考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2010年8月2日开始,对合肥市、肥西县的相关项目进行考评;第二阶段于2010年8月23日开始,对其余16个市县进行考评,各项目单位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评人员及分组安排
此次考评工作由厅监督检查局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考评的组织安排、方案落实以及人员调度等工作。第一阶段考评分为2个小组、第二阶段考评分为4个小组,人员及分组情况见附表。
六、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实施单位在考评组现场考评时,应提供与考评项目相关的各类资料,主要包括:
1.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包括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情况;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等;财务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2.财政部门拨付资金的账簿、凭证;
3.项目申报的文本、会议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4.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
5.项目招投标、合同、竣工验收等资料;
6.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建立的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档案;
7.考评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工作要求
考评项目涉及的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省财政厅监督局的联系和沟通,主动督促市县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配合考评工作、及时提供考评所需资料。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认真做好与考评有关的以下各项工作:
1.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与考评有关的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
2.为便于考评组全面了解项目执行情况,考评组进点时,要组织各项目主管部门以座谈会的形式集中汇报有关情况;
3.要明确专人负责考评工作,协调好考评组与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的接洽、现场调研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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