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处 关于认真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金融处关于认真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安徽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农〔2010〕792)等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专项清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具有重要意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此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清查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清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清查内容和清查重点
1.清查内容。2007-2009年我省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大豆、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2.清查重点。“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重点检查有无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有无采取“空转”方式套取上级保费补贴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重点检查有无将保费补贴资金挪作他用;“账务管理、专户设置和资金拨付”重点检查是否将保费补贴资金存入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并通过市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办理保费补贴结算,有无违规将保费补贴资金转存其他账户;是否存在贪污受贿及其他问题。
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本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照《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检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筹集、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保费补贴资金管理问题,逐项检查后续落实情况;对此次清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措施。
四、如实填报清查统计报表
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把握此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文件精神和政策要领,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统计表的填报口径、原则和要求,如实填制《安徽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做到不瞒报、漏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O一O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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