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处 关于编制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
金融处关于编制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农垦集团:
根据《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8〕456号),现就编报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和省农垦集团应结合本市、本单位实际,确定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并会同保险经办机构合理预计2011年试点品种投保数量。
二、各地应根据保险品种预计投保数量、现行保额费率以及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测算各级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数额,编制2011年保费补贴计划。各市财政局、省农垦集团要分别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和所属农场保费补贴计划,于10月15日前将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预算申请及保费补贴计划(表式附后)报送省财政厅。
三、各市财政局、省农垦集团要认真做好保费补贴预算编报工作;要按照保费补贴年度计划,足额安排本级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并督促所辖县(市、区)落实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
四、对未按规定报送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预算的试点单位,我厅不予安排2011年度保费补贴资金。
附件:1、2011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计划表
2、2011年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计划表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附件二(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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