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2009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2009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
现将《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9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附件:
财库147号.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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