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山东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山东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工业企业突破难题、转型升级,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修订印发 《 山东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起草背景及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发展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部署要求,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省政府印发了《 〈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 》,提出了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的重点任务。今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作部署,提出了积极培育“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的要求。 考虑到原资金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服务于全省振兴实体经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 山东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二、《办法》的起草过程
2017 年6月份以来,我们就着手开展了《 办法 》的制定工作,积极借鉴财政部和江苏、浙江、上海等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形成了资金管理办法的初稿,并与省经信委在部门职责、支持重点、申报管理等资金管理方面形成了一致意见。2017年11月底,省财政厅、省经信委联合召开了资金管理办法讨论会,邀请了淄博、枣庄、烟台、泰安等部分市经信、财政部门及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专门就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讨论,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此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 办法 》分五章共16条,包括总则、支持重点和分配方式、资金申报及管理、监督检查及问责和附则等内容。专项资金明确由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共同管理,厘清了部门间的职责分工。在资金使用上,主要采用以奖代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保险补偿、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在资金管理方面,明确资金一般采取因素法和竞争法两种分配方式,对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可采取项目补助方式,并对资金绩效管理提出了要求。在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对违规分配使用资金及套取、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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