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09:43

政策解读之七十三: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政策解读之七十三: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内容:2008年,我省将筹集财政专项资金3.2亿元,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改造单位造价标准由原来的每方米300元提高到400元。
我省历来重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从2003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11个设区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县级财政平均每县安排100万元,建立起校舍维修改造稳定投入机制。2003年至2005年,共改造危房300万余平方米;从2006年起,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由中央和我省财政共同负担,2006年、2007年,各级财政共投入校舍维修改造资金5.5亿元,改造、维修314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校舍。
点评: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大大减少了校舍安全事故,改善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有利于提高“普九”水平,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江西省政府从2003年开始,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笔专项经费,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的投入,很好地解决了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问题,保证了中小学校舍维修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让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经常性、制度性轨道。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它体现了政府致力于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心。
(南昌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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